衡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
(2017年2月23日衡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
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(2017年2月23日衡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
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: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牢固树立“党委所向、人民所盼、法律所赋、职责所能”的工作理念,紧紧围绕“坚持党的领导,服务全县大局,监督支持一体,依法为民履职”的工作思路,把握新常态,适应新要求,坚持在推动改革发展上积极作为,在推进依法治县上履职尽责,在促进民生改善上发挥作用,在服务代表履职上提供保障,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奋发有为,全面完成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,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,提前全面建成小康衡阳县而不懈努力。
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,具体在以下五个方面着力:
一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,认真开好人大会议
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按时在县城西渡召开。按照“坚持党的领导,充分发扬民主,严格依法办事”的总要求,认真开好本次会议。
1、做好组织筹备工作。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,对每一项法律程序,每一个工作环节进行明确和细化,秘书资料、组织议案、会务、宣传、生活、保卫等6个组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,明确职责分工,确定专人负责,确保各项任务到岗到人,做到事事有人负责、件件有人落实,不疏忽、不遗漏任何一项工作,力争以零差错的服务保障,确保大会依法按程序进行,确保大会圆满成功。
2、保证人大会议质量。依法合理确定大会会期、议程、日程,按照安排,认真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,集思广益,凝聚共识,依法作出各项决定。
3、认真征集议案建议。对代表提出的议案、建议、批评和意见,及时收集整理,组织开展审查,通过大会表决,形成大会议案。
4、切实严肃会风会纪。严明纪律要求,加强纪律约束,确保代表遵规守纪,依法履行职责,确保大会风清气正。
二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,依法决定重大事项
5、加强前期调研。在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前,组织专题调研,深入实际,深入基层,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、社会各界,特别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,形成专题调研报告,以此增强决议决定的民主性、可行性和法定性。
6、科学作出决定。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事项,包括人事任免、审查批准财政预决算、区域发展总体规划,包括重大事项决策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,及时召开会议,规范会议程序,完善表决方式,科学民主作出相关决议决定。
7、抓好督促落实。始终高度关注决议决定作出后的执行情况,加强督促检查,实行全过程监督,以保证各项决议决定落地生根,有效维护决议决定的权威和刚性。
三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,增强监督工作实效
8、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。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,以督促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“一府两院”工作报告决议决定执行为重点,坚持抓大事、议大事、决定大事,突出加强对计划财政、城建环保、农业农村、教育卫生、内务司法的监督,精选议题,精心调研,听取和审议“一府两院”专项工作报告(详见附件),精准提出审议意见并跟踪督办落实,继续开展满意度测评,推动“一府两院”改进工作,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。
9、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。审查批准2016年县级决算和2017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,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,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15年度同级财政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。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、重大项目实施和对审计反映问题的跟踪调查和分析研究,加大监督力度,推动问题解决,增强监督实效。
10、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。重点检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贯彻实施情况,督促县人民政府加强土地管理,维护土地公有制,保护开发土地资源,合理利用土地,切实保护耕地,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促进该法在我县全面正确实施。
11、开展专项工作评议。集中组织开展电力专项工作评议,制定实施方案,深入调查研究,认真组织会议评议,做好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工作,确保电力专项工作评议取得实效。
12、开展专题询问。继续开通“监督直通车”,精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专题询问,通过建立健全制度,规范操作程序,切实做到摸清实情,提准问题,抓实整改,务求实效,真正用好人大监督的新利器。注重内容过程公开,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配合,努力实现人大监督、舆论监督、人民监督的有机结合,努力让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品、吃上放心食品。
13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。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,联合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,注重强化宣传引导,扩大影响力;积极拓宽审查范围,提升报备率;着力提高审查质量,增强实效性。在机制上求创新,在纠错上求突破,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。
14、加强司法工作监督。进一步落实司法监督工作办法,督促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抓好法官、检察官执法信息档案建设及运用,建立县人大司法监督与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相衔接的工作制度,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,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。
15、深入开展专项活动。进一步组织开展“蒸水环保世纪行”、“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”、“三湘农民健康行”、“民族团结进步行”活动。紧扣活动主题,加强组织领导,密切单位配合,督促解决实际问题,切实增强活动实效。
16、高度重视来信来访。大力推进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、归口办理制度、分送制度,加大对来信来访群众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力度,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重要参考。加强信访调研,强化督查督办,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,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17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。根据国、省、市人大法制委、法工委的立法安排,积极主动做好立法项目的建议,密切配合上级人大立法调研,综合反映基层群众的意愿,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。
四、牢固树立人民意识,做好任免联络工作
18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。按照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、任命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,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,保证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。切实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,年初确定“一府两院”班子成员会议报告履职情况人员名单,年末组织“一府两院”被任命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,以此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、公仆意识、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,促进其勤勉工作、干净干事,提高执行力,增强公信度。
19、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。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,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;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,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;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建设,充分发挥履职平台的作用,使工作站真正成为联系群众、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,为汇聚民意、集聚民智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。
20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实效。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,创新督办方式,加大督办力度,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面商率、解决率和满意率,做到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。
21、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。组织开展 “6.25为民服务日”活动、集中视察、专题调研等代表活动,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。切实加强代表培训,不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。积极宣传代表依法履职的典型,营造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。进一步健全代表述职制度,完善代表履职档案,开展代表创先争优活动,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
22、组织开展“三学三争”主题实践活动。召开“三学三争”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,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系列讲话,争当坚定信念的表率;学党章党规,争当遵规守纪的表率;学宪法法律,争当为民履职的表率。开展学习体会论文评比和演讲比赛、党章党规知识竞赛、为民履职先进典型表彰三项活动,为建设“实力、文化、生态、和谐”之县凝心聚力。
五、夯实人大工作基础,切实加强自身建设
23、推进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。巩固发展好“三严三实”和“两学一做”活动成果,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落实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,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。突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发扬亲民为民之风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、倡导务实高效之风,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,致力打造开明、透明、清明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。坚持以制度求规范,进一步完善履职行权的有关制度,促进人大工作更加科学、更加民主、更加规范。
24、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建设。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的需要,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,年内拟分期分批组织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,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。积极探索有利于激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勤于并善于履职的机制,鼓励并支持组成人员认真对待每个审议议题,做到会前勤调研,会上多发言,会后紧跟踪,促进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提高。
25、推进人大制度研究宣传和信息化建设。在理论研究上补短板,力求推出有见解、有深度的理论文章;在县内宣传上加力度,组织策划一系列专题报道;在县外宣传上出精品,切实提高我县人大工作美誉度;在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,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。
26、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,组织开展专题调研,积极争取县委适时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,出台专门文件,督促落实乡镇每年召开两次人大会议的规定,进一步完善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职权和活动方式,依法合理界定职能职责。积极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参加各级人大举办的培训班,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,不断拓宽工作视野,提高乡镇人大干部业务水平。加强县乡联动,发挥乡镇人大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。
附件:
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
及常委会主要工作安排
及常委会主要工作安排
2月份:
1、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;(牵头委室:研究室)
2、研究和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;(牵头委室:办公室、联工委)
3、审议县人大常委会、县人民政府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;(牵头委室:办公室、内司工委、研究室)
4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;(牵头委室:财经委)
5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;(牵头委室:财经委、预工委)
6、听取和审议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;(牵头委室:联工委)
7、审议通过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“三学三争”主题实践活动方案;(牵头委室:联工委)
8、其他事项。
4月份:
1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班子成员落实《政府工作报告》责任分工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办公室)
2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县2016年城乡规划实施和2017年规划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城环资工委)
3、听取“一府两院”关于落实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办公室)
4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《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》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财经委、预工委)
5、确定2017年“一府两院”班子成员会议报告履职情况人员名单,其中2名副县长、6名工作局长、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各1名副职;(牵头委室:联工委)
6、启动“蒸水环保世纪行”、“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”、“三湘农民健康行”、“民族团结进步行”活动;(牵头委室:城环资工委、农工委、教工委)
7、启动电力专项工作评议;(牵头委室:财经委)
8、其他事项。
6月份:
1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农工委)
2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城环资工委)
3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内司工委)
4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工作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城环资工委)
5、启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专题询问;(牵头委室:教工委)
6、其他事项。
8月份:
1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,审查批准衡阳县2016年财政决算;(牵头委室:财经委、预工委)
2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;(牵头委室:财经委、预工委)
3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财经委、预工委)
4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财经委)
5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财经委、预工委)
6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电力工作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财经委)
7、启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;(牵头委室:法制委、法制工委)
8、其他事项。
10月份:
1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法制委、法制工委)
2、听取和审议“一府两院”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以及建议、批评、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联工委)
3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,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;(牵头委室:财经委、预工委)
4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教工委)
5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医院、县中医院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和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教工委)
6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农工委)
7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内司工委)
8、其他事项。
12月份:
1、听取和审议“一府两院”班子成员2017年履职情况报告,并进行满意度测评;(牵头委室:联工委)
2、听取和审议15名驻县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,并进行满意度测评;(牵头委室:联工委)
3、听取“一府两院”关于2017年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办公室)
4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学校“五小”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;(牵头委室:教工委)
5、其他事项。